连续7份财报“失真”!城地香江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3名前高管同步被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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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于垚峰    每经编辑|文多    

9月11日晚,城地香江(SH603887,股价18.08元,市值110.1亿元)披露,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城地香江2023 年的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4年的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告数据披露不准确。

城地香江、公司前董事长谢晓东等因此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前,城地香江已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追溯调整七份财务报表

根据上海证监局《决定书》及城地香江前期更正公告,公司存在三大类会计差错,且差错影响覆盖七份财务报告,涉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多个核心科目。

第一类差错为子公司内部交易抵销问题。2023年,城地香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抵销内部交易过程中存在错报。具体情况为:在统计子公司间关联交易形成的存货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时,抵销分录错误,导致少计营业成本、多计存货;同时,子公司间关联交易销售额抵销不完整,造成多计营业收入。内部交易抵销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中期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不准确。

第二类差错涉及使用权资产摊销科目错配。城地香江承租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重装备产业区B05—02地块,将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该资产装修期间的摊销依规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但公司错误计入“在建工程”;非装修期间的摊销应费用化处理,公司却仍进行资本化处理。这一错误直接导致7份财报中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数据失真。

第三类差错是部分项目收入确认跨期,涉及五个具体业务项目。其中,“中国移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数据中心二期工程大机电二期项目”在2023年第四季度完工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公司迟至2024年第四季度才确认;“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南京基地5号楼数据中心机房项目”二期一阶段在2023年第三季度完工,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才确认收入;此外,“向青岛攸能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1060台智能备电储电系统”等其他三个项目,也存在2023年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24年才滞后确认的情况,部分项目还未按准则审慎确认收入。这些跨期问题直接影响了对应季度的营业收入、未分配利润等数据。

2025年6月30日,城地香江披露更正公告,对上述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后的2023年年报中,公司应收账款调增4040.95万元、营业收入调增6218.91万元、营业成本调增1.05亿元、未分配利润调减3530.86万元。但更正未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指出,城地香江上述会计差错导致2023年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及2024年中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相关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谢晓东在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钱波在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杨哲一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需对任职期间相关事项承担责任。

上海证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对三人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根据监管要求,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城地香江及相关责任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地香江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相关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还强调,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2297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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