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付克友 每经编辑|陈柯名 法治社会从来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行则将至。一个又一个具体案例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检验法治社会的成色,也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 因在网上举报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邓建国被以寻衅滋事拘留7天 最近的一个案例是,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的邓先生,因在网上发布视频质疑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被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法院二审判决警方行政拘留决定违法,需赔偿3237.08元。警方也已撤销处罚决定,并就此致歉。 这场风波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权力任性与法治原则的较量。每一次权力任性的出现,都是对法治成色的考验;而正是这样的考验,持续夯实法治社会的根基。 一位父亲对孩子校服质量的担忧,源于质朴的关切,本应通过沟通、解释和调查来化解,却意外触发公权力的过度反应。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直接对个体采取严厉的人身自由限制,暴露的是某些执法者对法律条款的随意解读和滥用。这反映的不仅是个别人员的判断失误,更是权力惯性的傲慢以及对个体权利的漠视。 权力任性从来都会有代价。对邓先生而言,这7天拘留带来的是失业、家庭破裂和心理创伤,这些损失远非三千余元赔偿所能弥补。对社会而言,这样的案例一旦成立,或将产生可怕的寒蝉效应,群众监督的热情将在无形中被压制,权力的运行也可能失去必要的外部制约。权力任性最危险之处在于,它不仅伤害个体,更可能侵蚀社会健康的肌体。 值得庆幸的是,这起事件展现了法治的矫正力量。当行政权力出现偏差时,司法体系成为了个体权利最后的守护者。法院通过判决明确认定,警方行为“程序违法、证据不足”,不仅还了邓先生清白,更重要的是重申了“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基本原则。 纵观全过程,我们看到了一个完整的权力监督闭环:个体行使监督权—权力过度反应—司法纠正错误—权力机关承担责任。这个闭环的顺畅运行,正是法治社会的典型特征。它表明,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也没有无法救济的权利。每一次司法对权力任性的成功矫正,都是对法治信仰的一次有力增强。 当然,司法救济毕竟是事后补偿。法治建设的更高目标在于预防权力任性的发生。这起事件应当成为相关执法机关深刻反思的契机:如何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如何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避免类似错误重演?如何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确保权力运用更加审慎? 全面依法治国是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而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重中之重,需要切实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靠法治是规范权力行使、制约权力滥用、遏制权力腐败的重要路径。就此而言,“家长质疑校服被拘”案也是对“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一次有效检验。 这种检验,需要通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案例来实现。邓先生的经历令人同情,但他的坚持更值得尊敬。他的可贵之处,一是在于用事实说话,对校服主动进行质检,证明与标签标注成分不符;二是在于锲而不舍维护合法权利,在胜诉后依然坚持要求撤销拘留决定。 邓先生称“不知道作为家长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法律已经给了他肯定的答案。正是许多像他这样的行动,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的争取,推动着法治建设的进步。每一次对权力任性的质疑,都是对法治精神的呼唤;每一次权力任性被成功约束,都是法治的胜利。 记者|付克友 编辑|陈柯名 盖源源 校对|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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