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赵云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国债有望迎来“抢券”行情,推动利率曲线下行。十年国债ETF、国债ETF已持有的存量债券,未来利息收入仍然免收增值税,有国债配置需求的资金,或会选择在收税前“抢配”老券,推动十年国债ETF、国债ETF价格上行。并且,相比地方债、金融债,国债续发较多,续发债券继续免征增值税,即国债有更长的免增值税的缓冲时间,存在比较优势,或有资金从地方债、金融债“搬家”至国债。 公募产品税收优势更加突出,利好国债ETF、十年国债ETF。国债收益分为利息和资本利得,新加征税收政策针对利息部分,银行、证券、保险自营投资国债的利息部分预计增值税由0增至6%,而公募基金享受最优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公募产品投资国债利息收入仅收3%增值税,国债ETF、十年国债ETF税收优势进一步凸显。 国债ETF(511010)、十年国债ETF(511260)作为市场上唯一一只5年期国债ETF和唯一一只10年期国债ETF,是享受税收优惠、垂直聚焦配置国债的良好抓手。国债ETF、十年国债ETF平均久期分别在4.2-4.5年和7.5-7.7年,具备T+0日内回转、可质押、可配合期货套利等多重交易优势,预计将更受银行、证券、保险资金青睐。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无论是股票ETF/LOF基金,都是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板块/基金短期涨跌幅列示仅作为文章分析观点之辅助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保证。 文中提及个股短期业绩仅供参考,不构成股票推荐,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预测和保证。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