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对于高水平的创新药,设置一定价格稳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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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隆汇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表示,我们支持高水平的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取得和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收益回报,实际上就是比较满意的一个价格水平。而且对于高水平的创新药,设置一定价格稳定期。第二方面,从挂网流程方面我们给予积极支持,包括采取一省受理各地通行这种联审通办的模式,来助力新药快速推向临床。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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