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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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的公告。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二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手续。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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